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33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取得职业资格证书。
一、培训对象
在岗未取得《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》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人员。
二、物业经理培训内容
物业管理概论
物业管理法规
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
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
房屋设备知识
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
三、培训方式:
面授、函授、网络学习。取证率100%
四、取证培训费:1400
五、培训证书
建设部人事教育司与全国城建培训中心联合颁发《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》。持证上岗,全国通用。证书提供查询。查询网址:全国城建http://www.cjp***.cn
培训取证周期:45个工作日!
六、报名资料《物业经理岗位证书》
1寸彩色照片1张,
身份证复印件1份.